【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具体情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明确合并范围是关键步骤之一。合并范围的确定主要依据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企业应当将所有能够实施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以下是对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范围的具体情形进行总结。
一、合并范围的基本原则
1. 控制权: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具有决定权。
2. 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不纳入合并范围,而是采用权益法核算。
3. 非控制性权益:即使持有部分股权,但未形成控制,也不纳入合并范围。
二、合并范围的具体情形
情形 | 描述 | 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
1 | 母公司直接拥有50%以上表决权 | 是 |
2 | 母公司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50%以上表决权 | 是 |
3 | 母公司与另一方共同控制被投资单位 | 否(采用权益法) |
4 | 母公司虽持有50%以下表决权,但能实质性控制 | 是 |
5 | 被投资单位为合营企业 | 否(采用权益法) |
6 | 被投资单位为联营企业 | 否(采用权益法) |
7 | 被投资单位已宣告破产或清算 | 否 |
8 | 被投资单位因严重亏损无法持续经营 | 否 |
9 | 母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仅拥有投票权,无实质控制权 | 否 |
10 | 母公司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存在重大依赖关系 | 视具体情况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