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学校2023年度突出贡献奖评选细则】引发关注。为表彰在学校发展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和集体,激励全校师生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学校于2023年制定了《学校2023年度突出贡献奖评选细则》。该细则旨在通过科学、公正、公开的方式,评选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一、评选原则
1. 公平公正:评选过程公开透明,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2. 注重实效:以实际成果和影响力为主要评价标准。
3. 鼓励创新:优先考虑在教育教学改革、科研突破、社会服务等方面有创新性贡献的单位或个人。
4. 综合评定:结合定量指标与定性评价,确保评选结果全面、客观。
二、评选范围与对象
1. 评选范围:全校各学院、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及教职工。
2. 评选对象:
- 个人:在校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教职员工;
- 集体:由5人及以上组成的团队或部门。
三、评选条件
项目 | 具体要求 |
教学贡献 | 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学生评价优秀; |
科研贡献 | 在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中取得重要成果,发表高水平论文或获得专利; |
管理贡献 | 在行政管理、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提升工作效率; |
社会服务 | 在服务地方、校企合作、公益事业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 |
团队协作 | 集体成员之间配合默契,形成良好工作氛围,具有较强凝聚力; |
四、评选流程
1. 申报阶段: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组织申报材料,提交至评审办公室;
2. 初审阶段:由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入围名单;
3. 公示阶段:将入围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异议反馈;
4. 终评阶段:召开评审会议,综合评分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5. 表彰奖励:颁发证书及奖金,并在全校范围内宣传表彰。
五、奖项设置
奖项名称 | 授予数量 | 奖励方式 |
突出贡献奖(个人) | 10名 | 荣誉证书 + 奖金5000元 |
突出贡献奖(集体) | 5个 | 荣誉牌匾 + 奖金10000元 |
特别贡献奖 | 2名 | 荣誉证书 + 奖金8000元 |
六、附则
1.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学校评审委员会所有;
2. 对评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3. 本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通过《学校2023年度突出贡献奖评选细则》的实施,学校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师生的工作热情与创新活力,营造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为学校的持续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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