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现金管理制度-11】为规范企业现金管理流程,确保资金安全、使用高效,提升财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可控性,特制定本《出纳现金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现金收支的业务活动,旨在明确职责分工、操作流程及监督机制,防范财务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在日常运营中涉及的现金收付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报销、采购付款、客户收款、备用金管理等。所有与现金相关的业务均需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每一笔现金流动都有据可查、有章可循。
二、岗位职责
1. 出纳人员负责现金的日常收付、登记、保管及对账工作,确保账实相符。
2. 财务主管负责审核现金收支凭证,监督出纳工作的合规性。
3. 各部门负责人需对本部门发生的现金支出进行初步审核,并确保其真实性与合理性。
三、现金收入管理
1. 现金收入应由出纳人员及时收取并登记入账,不得私自截留或延迟入账。
2. 收款时应出具正式收据或发票,注明款项来源、金额及用途。
3. 对于大额现金收入,应立即存入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严禁坐支。
四、现金支出管理
1. 现金支出必须经审批后方可办理,严禁无审批或超权限支付。
2. 所有现金支付应填写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关原始凭证,如发票、合同等。
3. 出纳人员在支付前应核对金额、用途及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确保支付合法合规。
五、现金保管与盘点
1. 现金应存放于专用保险柜内,实行双人双锁管理,确保安全。
2. 每日营业结束后,出纳人员应对现金进行清点,核对账目,确保账实一致。
3. 定期组织现金盘点,由财务主管或审计人员参与,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现金交接与责任追究
1. 出纳人员调岗或离职时,须按规定办理现金交接手续,确保账目清楚、实物完整。
2. 因工作失误或违规操作导致现金损失的,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所有。各相关部门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确保现金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为公司财务管理提供坚实保障。
通过以上内容的系统化管理,不仅能够有效降低现金管理中的风险,还能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企业整体财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