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quo(四风及rdquo及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及治理对策)】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四风”问题虽已得到一定遏制,但其表现形式却在不断演变,呈现出新的特点和动向。一些党员干部在思想上仍存在侥幸心理,对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导致“四风”问题以更隐蔽、更灵活的方式存在,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带来新的挑战。
当前,“四风”问题的新形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形式主义有所抬头。部分干部在工作中追求表面文章,热衷于搞“材料政绩”,重痕迹轻实效,把精力放在撰写汇报材料、制作展板、迎接检查上,而忽视了实际工作成效。这种现象在基层尤为突出,影响了政策落实的效果。
二是官僚主义依然存在。个别干部脱离群众,缺乏服务意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闻不问,推诿扯皮,甚至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三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仍有市场。尽管中央三令五申禁止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行为,但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例如,通过私人会所、高档娱乐场所等方式变相违规接待,或以“学习考察”“会议培训”等名义进行变相旅游,这些行为披着“合理”的外衣,更具隐蔽性和迷惑性。
四是“微腐败”问题不容忽视。一些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在扶贫、低保、征地补偿等领域“雁过拔毛”,侵害群众利益,虽然金额不大,但危害极大,严重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
面对“四风”问题的新变化,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制度约束,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首先,要持续加强思想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通过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廉政谈话、专题学习等方式,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使其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四风”问题的危害,主动抵制不良风气。
其次,要完善监督机制,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督体系。既要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责主业作用,也要调动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力量,形成监督合力,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
再次,要强化问责力度,对“四风”问题实行“零容忍”。对于顶风违纪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通过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最后,要注重源头治理,推动制度建设与作风建设深度融合。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总之,“四风”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根除的,它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创新治理方式。只有坚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才能真正实现作风建设的全面深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