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XX镇(村)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村)环境卫生管理,提升人居环境质量,营造整洁、有序、文明的生活环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村)实际,特制定本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一、检查目的
通过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环境卫生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我镇(村)整体形象和居民生活质量。
二、检查时间与方式
1. 检查时间: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检查,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2. 检查方式:采取实地查看、随机走访、资料查阅等方式,全面了解各区域环境卫生状况。
3. 参与人员:由镇(村)环境卫生领导小组牵头,相关工作人员、村组干部及志愿者共同参与。
三、检查内容
1. 公共区域卫生状况:包括道路、广场、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点等是否干净整洁。
2. 户容户貌情况:重点检查农户房前屋后、院落、厨房、卫生间等是否存在乱堆乱放、污水乱排现象。
3. 垃圾分类与清运情况:查看垃圾是否按规定分类投放,清运是否及时、规范。
4. 绿化带及公共设施维护情况:检查绿化带是否整洁,公共设施是否完好无损。
5. 门前五包落实情况:检查商户、住户是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四、通报机制
1. 检查结束后,由检查小组整理汇总结果,形成书面通报材料。
2. 通报内容应包括检查时间、检查范围、存在问题、整改要求及责任人。
3. 通报形式可通过会议传达、张贴公告、微信群发布等方式进行,确保信息传达到位。
4. 对于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单位或个人,将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考核。
五、整改落实
1. 各责任单位接到通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2. 镇(村)环境卫生领导小组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 对整改不到位或反复出现问题的单位,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镇(村)环境卫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各村可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通过建立和完善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将进一步推动我镇(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为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