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学院图书馆借阅规则】为规范图书馆的图书借阅流程,保障馆藏资源的有效利用,提升读者的学习与研究效率,上海海关学院图书馆特制定本借阅规则。请全体师生在使用图书馆服务时,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一、借阅对象
本馆图书借阅服务面向上海海关学院全体在校学生及教职员工。读者需持本人校园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办理借阅手续。
二、借阅权限
1. 学生可借阅图书数量根据年级不同有所区别,一般不超过5册;教师可借阅图书数量上限为10册。
2. 期刊、报纸等非书籍类资料仅限于馆内阅览,不得外借。
3. 特种文献(如古籍、工具书、电子资源等)的借阅需经馆员审批,并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三、借阅期限
1. 图书借阅期限一般为28天,到期前可通过图书馆系统进行续借。
2. 若逾期未还,将按每日0.1元的标准收取滞纳金,超期超过30天者,将暂停其借阅权限。
3. 重要考试期间(如期末考试周),部分图书可申请延长归还时间,具体以图书馆通知为准。
四、归还方式
1. 借阅图书应按时归还至图书馆各借阅窗口,或通过自助还书机完成归还。
2.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归还,应及时联系图书馆工作人员说明原因,避免产生滞纳金。
3. 所有图书必须保持整洁,不得涂写、撕毁或损坏,违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违规处理
1. 未经允许擅自带出图书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借阅资格或通报所在院系。
2. 对于恶意拖欠、故意破坏图书的行为,将依据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3. 若图书遗失,读者须按照原书价格进行赔偿,或提供相同版本的正版图书替代。
六、其他事项
1. 图书馆设有阅览室、自习区及电子资源服务区,读者应保持安静,爱护公共设施。
2. 馆内禁止携带食物、饮料进入阅览区域,以维护良好的学习环境。
3. 图书馆定期开展读者培训、新书推荐等活动,欢迎广大师生积极参与。
以上为上海海关学院图书馆借阅规则的基本内容。随着图书馆服务的不断优化,相关规则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请读者及时关注图书馆公告及官方网站信息,以便了解最新动态。
让我们共同维护良好的阅读环境,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助力学术成长与个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