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放弃缴交社保的协议书.】鉴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是否参加社会保险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所指的“社保”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项目。
二、乙方(劳动者)自愿放弃由甲方(用人单位)为其缴纳上述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权利。乙方承诺,该决定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胁迫、误导或欺骗的情形。
三、乙方明确知晓并理解,放弃参加社会保险将导致其无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社会保障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报销、养老保障、失业救济、工伤赔偿及生育补助等。
四、甲方不因乙方放弃参加社保而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乙方亦不得以未缴纳社保为由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或诉讼。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如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本协议内容仅为参考,实际使用前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保符合当地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