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为加强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提升行业诚信水平,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该《细则》旨在构建科学、公正、透明的信用管理体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水利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细则》适用于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各类市场主体,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咨询等单位。通过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进行动态评价和管理,实现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与应用。
在信用信息采集方面,《细则》明确了信用信息的来源和内容,涵盖企业基本信息、资质等级、历史业绩、合同履行情况、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等多个维度。同时,鼓励市场主体主动申报良好信用信息,以增强信用积累和激励机制。
信用评价是《细则》的核心内容之一。根据信用信息的综合表现,对市场主体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并定期发布信用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将作为招投标、资质审核、政策扶持等重要参考依据,引导市场主体自觉维护良好信用记录。
为确保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细则》还规定了信用信息的异议处理机制和信用修复流程。对于存在争议或错误的信息,相关主体可依法提出申诉,经核实后予以更正或调整。同时,对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设置了相应的惩戒措施,强化信用约束力。
此外,《细则》强调信用信息的共享与应用。依托全省统一的水利建设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推动信用信息在行业监管、市场准入、金融服务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全面提升行业治理能力。
通过实施《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将进一步完善水利建设市场的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行业氛围,为推动全省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