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2018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食堂承包人或经营单位负责人是具体落实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加工规范、卫生达标。
二、食品采购与储存
1. 所有食品原料必须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处采购,严禁采购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
2. 食品储存应符合卫生标准,分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
3. 食品运输过程中应保持清洁、防尘、防蝇、防鼠,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三、食品加工与制作
1.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具备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 加工过程应严格按照卫生操作规程进行,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避免食物交叉污染。
3. 禁止使用非食用性物质,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
四、餐具消毒与环境卫生
1. 餐具、厨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和消毒处理,确保干净卫生,防止病菌传播。
2. 食堂内部环境应保持整洁,地面、墙面、天花板无积尘、无污渍,垃圾应及时清理,防止蚊蝇滋生。
3. 建立每日清洁制度,定期进行大扫除,确保食堂整体卫生状况良好。
五、监督与检查
1. 学校将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必要时可暂停食堂运营。
2. 教职工和学生有权对食堂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隐患应及时向学校管理部门反映。
3. 对于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处理。
六、附则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适用于2018年度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各相关责任人应认真履行职责,共同维护校园食品安全环境,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饮食氛围。
学校(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2018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