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考勤制度管理规定范文】为规范医院员工的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医疗服务的正常运转,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医院考勤制度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全体在编职工、合同制员工及临时聘用人员。
一、考勤方式与时间要求
1. 医院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员工应按时到岗、离岗,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
2. 工作时间为每日上午8:00至下午5:00,具体以各科室排班表为准。特殊岗位如急诊、夜班等,按实际安排执行。
3. 员工因工作需要调整作息时间的,须经所在科室负责人批准,并报人事部门备案。
二、请假与休假管理
1. 员工因事、病或其他原因需请假的,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申请单》,并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生效。
2. 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事假需说明事由,且不得超过规定天数。
3. 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假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三、考勤记录与考核
1. 人事部门负责日常考勤数据的统计与汇总,每月初公布上月考勤情况。
2. 考勤结果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3. 对于连续旷工、迟到早退频繁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扣发工资等处理。
四、加班与调休
1. 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须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并如实登记加班时间。
2. 加班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调休,调休需提前报备并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3. 加班补贴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五、奖惩措施
1. 对于全年无迟到、早退、旷工记录的员工,予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
2. 对于违反考勤规定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奖金、停职检查等处理。
3. 情节严重者,将依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六、附则
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各科室应认真组织学习本规定,确保全体员工知晓并遵守。
3.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通过严格执行本制度,将进一步提升医院整体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