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旅游年卡管理办法】为推动郑州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市民及游客的旅游体验,规范郑州旅游年卡的使用与管理,进一步优化旅游资源配置,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持有郑州旅游年卡的个人及单位用户,涵盖年卡的申领、使用、管理及服务等相关事项。年卡持有者可在有效期内免费或优惠游览指定景区、参与文化活动,并享受相关配套服务。
二、年卡类型与发行方式
郑州旅游年卡分为个人版和单位版两种类型。个人版面向全体市民及游客开放,单位版适用于企业、学校等机构集体使用。年卡可通过线上平台、指定网点及合作渠道进行申领,持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办理。
三、景区及服务内容
年卡覆盖全市重点旅游景区、博物馆、公园、文化场馆等,具体名单由市文旅局定期更新并对外公布。持卡人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游览项目,部分景区需提前预约或根据运营情况调整使用规则。
四、使用规则
1. 年卡有效期自申领之日起计算,不得转让、转借,逾期自动失效。
2. 每次使用需出示有效证件及年卡,景区工作人员有权核查身份信息。
3. 如遇特殊情况(如景区临时关闭、重大活动等),将另行通知并调整使用方式。
五、管理与监督
市文旅局负责年卡的统筹管理,各景区及服务单位应积极配合,确保年卡使用顺畅。同时,建立投诉与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用户问题,保障合法权益。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文旅局负责解释。今后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适时修订完善,以更好地服务于公众旅游需求。
通过本办法的实施,旨在构建更加便捷、高效、可持续的旅游服务体系,助力郑州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文旅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