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施工领域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与管理,切实防范和遏制因设备故障或操作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起重机械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施工单位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起重机械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和运行记录。严禁使用未取得合法资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期使用的起重机械。
二、加强设备准入管理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必须具备完整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操作人员资格证书等资料,并按规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对于新进场设备,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确保符合安全技术条件。
三、强化作业过程监管
各项目部应严格执行起重机械操作规程,落实“定人、定机、定岗”制度,严禁无证操作、违章指挥和超载作业。同时,应定期组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起重机械使用情况的动态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完善信息报送机制
各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管理台账,及时上报设备运行情况、维修记录及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市住建委将定期通报检查结果,推动形成闭环管理。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切实把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我市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特此通知。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