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着“厚德博学,务实创新”的校训精神,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了进一步完善多元化招生机制,推动教育公平,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本院特制定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凡符合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具备良好综合素质的学生均可申请。特别欢迎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艺术体育等方面表现突出者报名参加。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今年我院计划通过三位一体方式录取若干名新生,具体涵盖工科、理科、文科等多个领域。详细的专业目录及招生人数请查阅官方公告。
三、报名流程
考生需登录学校官网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报名截止时间为指定日期,请务必按时完成所有步骤。
四、考核方式
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评估。笔试主要考察基础知识掌握情况;而面试则侧重于了解学生的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和实践经历等方面。
五、录取规则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一定比例,加上统一高考成绩以及我校组织的相关测评结果共同构成总分。
六、其他事项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设有多种资助项目可供申请;同时鼓励在校期间积极参与各类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提升个人综合素养。
以上即为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概要。如有疑问或需要更多信息,请访问我们的官方网站或者拨打咨询热线获取帮助。我们期待每一位怀揣梦想的年轻人加入我们这个充满活力与机遇的大家庭!
请注意,上述信息基于假设情景编写而成,并不代表实际存在的招生政策。实际招生章程应以各院校正式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