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成本核算中,直接分配法是一种简单实用的辅助生产费用分配方法。这种方法的特点是将辅助生产车间的费用只分配给除辅助生产车间外的受益对象,而不考虑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为了更好地理解直接分配法的应用,下面通过一个具体的例题来详细说明其操作步骤和计算过程。
假设某企业设有供电和供水两个辅助生产车间,本月发生的费用分别为供电车间50,000元,供水车间30,000元。这两个车间提供的劳务量分别为供电80,000度电,供水60,000吨水。这些劳务不仅供基本生产车间使用,还为管理部门提供服务。具体消耗情况如下:
- 基本生产车间A耗用40,000度电和30,000吨水;
- 基本生产车间B耗用30,000度电和20,000吨水;
- 管理部门耗用10,000度电和10,000吨水。
根据直接分配法的要求,我们需要首先确定每个辅助生产车间对外部单位(即非辅助生产车间)的成本分配率,并据此计算出各部门应分摊的费用总额。
第一步:计算供电车间的外部劳务总量。
供电车间总用电量为80,000度,其中内部消耗(即辅助车间间互供)为0度(因为按照直接分配法,不考虑辅助车间间的相互供应),所以全部80,000度电都是对外部提供的。
第二步:计算供电车间的成本分配率。
供电车间的成本分配率为:50,000 ÷ 80,000 = 0.625元/度。
第三步:计算各部门应分摊的供电费用。
- 基本生产车间A:40,000 × 0.625 = 25,000元;
- 基本生产车间B:30,000 × 0.625 = 18,750元;
- 管理部门:10,000 × 0.625 = 6,250元。
第四步:重复上述步骤,计算供水车间的相关数据。
供水车间总用水量为60,000吨,其中内部消耗为0吨,全部60,000吨水都对外部提供。
第五步:计算供水车间的成本分配率。
供水车间的成本分配率为:30,000 ÷ 60,000 = 0.5元/吨。
第六步:计算各部门应分摊的供水费用。
- 基本生产车间A:30,000 × 0.5 = 15,000元;
- 基本生产车间B:20,000 × 0.5 = 10,000元;
- 管理部门:10,000 × 0.5 = 5,000元。
最后一步:汇总各部门的总辅助生产费用。
- 基本生产车间A:25,000 + 15,000 = 40,000元;
- 基本生产车间B:18,750 + 10,000 = 28,750元;
- 管理部门:6,250 + 5,000 = 11,250元。
通过以上步骤,我们完成了使用直接分配法对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工作。这种方法虽然简便易行,但在处理存在较多相互依赖关系的情况下可能不够精确,因此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