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程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高等学府,位于安徽省芜湖市。学校以工为主,理、文、管、经、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安徽工程大学成立于1948年,前身为安徽机电学院,2006年更名为安徽工程大学。学校占地面积约1500亩,建筑面积近70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以及各类体育场馆。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2万人,教职工1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000余人,教授、副教授400余人。
二、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1. 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和社会需求,合理编制年度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专业、人数及要求详见学校官方网站或招生简章。
2. 录取原则: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录取政策,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优先满足其志愿;若投档成绩相同,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进行排序。
三、收费标准与资助政策
1. 学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具体金额请查阅学校官网或招生简章。
2. 资助政策: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多种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服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相应资助项目。
四、其他事项
1. 新生报到:被录取新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 退学处理:学生在校期间如需退学,须提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3. 学籍管理:学生在校期间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任务。对于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附则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安徽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告为准。
安徽工程大学诚邀广大考生报考,期待与您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安徽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