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延者,陈留人也。其年少时,以清白自守,乡里称其笃行。后仕郡为功曹,以正直见重。时有大将军梁冀专权,诸郡县多阿附之,而虞延独持正不阿,每执法必依律,不为权势所动。
尝有外戚至郡,欲求免罪,延拒而不纳。外戚怒,遂奏于京师,冀闻之,召延责问曰:“汝何故违令?岂不知天子威严?”延对曰:“臣奉法行事,不敢私废公义。若因私情而废公法,则国将不国。”冀无以答,然亦不能加害于他。
及梁冀败,朝廷嘉其忠直,迁为洛阳令。洛阳乃天下之都会,奸猾繁多,延到任后,悉心治理,明察秋毫,盗贼敛迹。尝夜巡城,见一人家灯火未熄,疑有异状,遂往察之,果获一盗贼窝点,尽捕其党羽,一时洛阳治安大振。
延为人刚毅,虽身处高位,却廉洁自守,家无余财。其友劝之曰:“汝位高权重,当稍营生计,以备后患。”延笑答曰:“吾食禄万钟,已足矣。若再营私利,岂非愧对百姓乎?”其志节如此。
后病卒于任上,百姓哀之,立祠祭祀。史书称其“廉直无私,刚正不阿”,诚哉斯言!
此传记述虞延一生行事,彰显其忠直廉明之德,实为后世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