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稳定,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规范隐患排查治理流程,提高安全隐患识别与整改效率,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下属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组织架构
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负责统筹协调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具体执行日常事务。
第四条 主要职责
1. 安委会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当前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2. 安全管理部门职责: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并监督各车间班组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3. 各车间班组职责:按照规定频次进行自我检查,及时上报发现的问题,并配合完成整改任务。
第三章 隐患排查方式
第五条 日常巡查
每日安排专人对重点区域、关键设备设施进行巡回检查,记录异常情况并立即处理。
第六条 定期检查
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性大检查,覆盖所有作业场所和环节,发现问题集中汇总后统一安排整改计划。
第七条 季节性专项检查
针对夏季高温、冬季寒冷等特殊气候条件可能带来的风险点,适时开展针对性强的专业化审查活动。
第四章 隐患治理措施
第八条 分级管理
根据隐患严重程度将其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两类,并分别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
- 对于一般隐患,要求责任部门限期改正;
- 遇到重大隐患,则需暂停相关作业直至彻底消除危险因素为止。
第九条 跟踪验证
任何一项整改措施实施完毕后都必须经过专业人员验收合格才能视为结束,同时做好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十条 表彰奖励
对于积极主动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且成效显著的个人或集体给予物质或精神上的表彰;
第十一条 处罚条款
凡因疏忽大意导致隐患未被及时发现或者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直至开除处分。
结语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全体员工务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