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内传染病的发生与传播,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报告原则
1. 及时性: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
2. 准确性:报告信息应真实、准确,不得瞒报、漏报或谎报。
3. 保密性: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护个人隐私。
二、报告范围
1. 法定传染病:包括但不限于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水痘、麻疹等。
2. 不明原因疾病:如出现聚集性发热或其他异常症状的情况。
3. 其他特殊情况:根据上级卫生部门的要求进行调整。
三、报告流程
1. 发现与初步判断: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校医室。
2. 校医室处理:校医室对疑似病例进行初步检查,并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诊治。
3. 上报程序:
- 若确诊为法定传染病,由校医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系统上报当地疾控中心。
- 同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启动应急预案。
4. 后续跟进:跟踪病例发展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隔离、消毒等工作。
四、责任分工
- 校医室:负责日常监测、筛查及报告工作。
- 班主任/教师:密切关注学生健康状况,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 学校管理层:协调资源,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五、宣传教育
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对传染病的认识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同时,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普及相关知识。
六、监督检查
学校将不定期组织自查和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希望全体师生共同遵守,共同努力打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