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审计工作的开展,提高审计报告的质量和效率,江西省审计厅特制定本《江西省审计厅审计文本格式(试行)》。本格式旨在统一全省审计工作中的文本规范,确保审计报告的内容准确、结构清晰,便于各级审计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协作。
一、适用范围
本格式适用于江西省审计厅及其下属机构在各类审计项目中所形成的审计文本,包括但不限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
二、基本要求
1. 审计文本应当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结论明确的原则。
2. 文本内容应简洁明了,避免冗长复杂的表述。
3. 使用标准的语言文字,保持专业性和严肃性。
三、文本结构
1. 封面:包含标题、单位名称、日期等基本信息。
2. 目录:列出文档的主要章节及页码。
3.
- 概述部分:简要介绍审计的目的、范围、方法等基本情况。
- 详细情况:分项列出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据的事实、法律依据等。
- 建议措施: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或改进措施。
4. 结论:总结审计的整体评价,并给出最终意见。
5. 附件:如有必要,可附上相关的图表、数据或其他补充材料。
四、格式规范
1. 字体与字号: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字;标题可根据需要适当加粗或加大字号。
2. 行距:行间距设置为固定值20磅。
3. 页面布局:页面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页眉页脚各留出1.5厘米空白区域。
4. 编号系统:各级标题使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如“1.”、“1.1”等。
五、其他注意事项
- 在编写过程中,务必保证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 对于涉及敏感信息的部分,需按照保密规定进行处理。
-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上述格式要求时,须经省审计厅批准后方可执行。
本试行版本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将在实际应用中不断优化完善。希望各相关单位能够严格按照此格式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共同促进我省审计事业健康发展。
江西省审计厅
年月日
以上就是关于《江西省审计厅审计文本格式(试行)》的具体内容。希望这份指南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一新的规范标准,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