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项目投资与建设领域,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建议书编制是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的重要环节。为了规范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方与受托方的合法权益,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联合原国家计委于1999年发布了《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号),明确了咨询(包括可研、项目建议书等)服务的收费标准。
根据该通知,咨询服务收费主要依据项目的复杂程度、所需工作量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经验水平等因素确定。对于不同类型的项目,收费标准有所差异。例如,工业类项目通常较复杂,其咨询费用相对较高;而一般性社会事业项目则可能费用较低。此外,还考虑了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在经济发达地区收费标准会略高于欠发达地区。
值得注意的是,此标准并非强制性规定,而是作为指导性意见供双方参考使用。实际操作中,具体收费金额应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及价格条款,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总之,《咨询(可研、项目建议书)收费标准》(计价格[1999]12号)为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前期工作咨询活动提供了重要依据,有助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保障各方利益平衡。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变化,未来或许需要对该文件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以便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