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标准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为多个类别,包括农业灌溉、景观环境用水、工业用水以及补充地表水等。每种用途都有其特定的技术要求和水质标准,以确保再生水的安全性和适用性。
在农业灌溉方面,再生水主要用于农田、果园和林地的灌溉。为了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这类再生水需要达到一定的微生物指标和化学污染物限量。
对于景观环境用水,如公园湖泊、人工湿地等,虽然对水质的要求相对较低,但仍需控制病原体和其他潜在有害物质的含量,以保护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
工业用水是再生水利用的重要领域之一。许多工业企业可以使用经过适当处理的再生水作为冷却水或工艺用水,这不仅减少了新鲜水的需求,还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
此外,再生水还可以用于补充地表水体,如河流、湖泊等,有助于改善水环境质量,维持生态系统的平衡。
总之,《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GBT 18921-2002)为我国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提供了科学合理的框架和技术支持,对于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严格执行这一标准,我们可以更有效地实现水资源的循环利用,缓解水资源紧张状况,同时保护自然环境。